第七十一章受害人当庭亲吻谁?-《高贵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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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家公司所谓损失,是指因这两名员工拒绝加班没法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完成质检造成的,是彻底的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并不在上述三种情形之内。

    “如果每个公司都可以任意超出自己的正常生产能力无限制接单,那么,对于劳动者而言,任何时候都是紧急情况。

    还可能被老板骚操作,为了节约成本而不断裁员,让公司处于人手紧缺的状态,然后无时无刻都强迫员工加班。因为,不加班公司违约,然后起诉员工赔偿,从而无限制地榨取剩余价值。”

    欧阳明律师义愤填膺地指出:

    “在法律适用条款产生歧义时,如果没有补充规定或司法解释,我们应该返回到自己的初心,也就是立法宗旨这个正确的、隐含的大前提上来!

    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法》,被资本和不良法官用来对付本就当牛做马的打工人,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司法任意曲解加班自愿原则和紧急情况,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司法为企业、为资本背书,把广大劳动者当韭菜给割了。

    如果这个案件二审不改判,恐怕c国劳动者的天就要黑了,以后谁还敢拒绝加班?

    警惕资本!

    马ks的资本论看来永不过时啊!资本究其本质,其实就是人性欲壑难填、总是试图倒逼取消法律监管、践踏道德底线,追求自己一个人的绝对人权和自由,无穷无尽地压榨他人的剩余价值!

    同时,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刻不容缓!试问,自由裁量权导致了多少腐败?产生了几多荒唐?”

    2004年1月,东海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书指出,加热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与指挥的职能,其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对等性,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

    案涉产品迟延交货导致的损失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应由加热器公司自行承担。加热器公司主张损失与其经营风险无关,需李某、陈某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鉴于李某、陈某加班卡保存完好,根据《劳动法》计算准确,因此,法院判决加热器公司在收到判决后10日内如数支付李某、陈某的加班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与劳动者就加班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加班待遇。

    而对于拒绝加班的劳动者,应予以理解和尊重。不可因此采取罚款、认定旷工乃至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进行处分,避免由此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

    欧阳明律师在二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加热器公司案件二审判决后,院长办公会议准备强行安排胡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却被常务副区长电话里一顿臭骂而作罢。

    所以,几年后公务员要严格考试和选拔,比考研究生都难!

    当然了,胡盼同志也不是一无所知,一无是处。比如,建筑包工头起诉范刚房产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子,他就判得很好嘛!被告满意!领导也很满意!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交代一下背景。以免读者朋友也和我一样雾里看花,对判决的结果无比惊讶!有些职业,还真不怕打击谁!不是光有决心、听话,就可以干好的!

    接着正文。

    “律师,本庭准你发言!请主张,但不可信口开河!”胡盼难得民主一回。

    “很简单!如果真如受害人张某所述,她与被告是未婚夫妻关系,那么问题就来了:小两口想亲热,为什么要在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夜晚,开50分钟车到一个荒凉的废弃工厂进行?

    是原告声称的浪漫吗?不对!已经和原告没有关系了。因为刚才张某用某些少儿不宜的行为,公开证实了谁才是她心心念念的意中人!这一点,但凡眼睛没瞎、脑子没坏的人都不会反对吧?

    最神奇的是:小两口亲热,干嘛要请原告和他的朋友9人,以及被告自己的儿子和侄儿2人来现场观看?是拍电影吗?

    更离谱的是居然还有一个护士到场。我已经调查过,当晚她在医院值班。假也没请,打着车,由于她不承认是和被告开车去的,所以我只能假设她打车。

    一个和本案原告、被告、受害人,都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翘班乘车几十公里,只为能亲眼见证被告兽性大发!是好奇?还是思想不健康?公民们!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

    欧阳律师层层剥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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